1、 所需要件: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通知书; (2) 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3) 新建房屋门牌编号审批表; (4) 新建房屋平面规划总图; (5) 以栋为单位的底层、标准层、顶层建筑施工平面图及设计说明; (6) 基建拆迁批复; (7) 房屋公用面积分摊方案说明。 2、 办结时限: (1)建设规模在2万平米以下的,为5个工作日; (2) 建设规模在2万至5万平米的,为10个工作日; (3) 建设规模在5万至10万平方米的为15个工作日; (4) 建设规模在10万平米以上的,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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