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雁过留声 | 自由鱼论坛 | 动易商城 | 企业招聘 | 房产中心 | 供求信息 |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房地产网 >> 文章中心 >> 政策法规 >> 按国家颁布单位分类 >> 税务局发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税函[1999]465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1999-7-8
点击收藏到 天天 和讯 天极 新浪 IT桥 狐摘 亿友 网络书签 网摘中国 中国网签 博采

请欣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

河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征收契税的请示》(豫财农税字[1999]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房屋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属。根据现行契税法规的规定,房屋使用权的转移行为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契税。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您正在欣赏中华房地产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谢谢您,中华房地产网还将为您提供更多更好的 房地产新闻资讯房地产投融资信息,房地产项目转让信息!
中华房地产网是提供最全面最及时的房地产新闻资讯,全国范围内各大城市新楼盘信息查询,全国范围内租房、二手房信息发布查询,全国各大城市写字楼、别墅信息,覆盖全国的地产精英个人主页,是国内房地产媒体及业内外网友公认的最受欢迎的专业网站和房地产信息库!
欢迎收藏本站,常回来看看,多多向朋友推荐哦,再次向您表示感谢,点击击中华房地产网进入首页!
感谢欣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这是最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欢迎再欣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google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
    百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或租赁房屋使用权是否征收契税问题批复

     

    互联网 中华房地产网 中国法律法规网 关键字 :房地产 租房 二手房 写字楼

    合作 中华旅游景点网 中国法律法规网 中华税网 中华演员网 北京房地产网 自由鱼论坛

    站点

    中华医疗保健网 中华法律法规网 大唐中文 中国赚钱网 中华房地产网 中华演员网